提前30日发布招标计划提高招投标透明度
2月24日,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提出“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鼓励项目业主(招标人)提前30日发布招标计划”。
今后,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后,由业主(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登录“绵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招标计划发布”模块进行信息填报,生成“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并加盖公章提交审核,通过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公开发布。招标计划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业主(招标人)名称、项目批准文件及文号、主要建设内容、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拟招标时间、合同估算价等招标项目有关内容。随着招标计划的提前发布,潜在投标人将更加方便提前了解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对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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