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5322239/2019-00009 | 主题分类: | 机构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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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2-05-16 |
文号: | 关键词: | 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职能 |
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职能
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简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绵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办公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绵兴东路98号火炬大厦B座313室,联系电话:0816-2546957,办公时间:08: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二)在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
(三)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规划编制、权属登记、配置处置、维修立项审批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级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公务用车编制、配置、更新、处置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五)在市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拟订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节能计划、节能改造计划、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组织开展能耗统计和能耗审计工作。指导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
(六)拟定市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提高机关后勤服务水平,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拟订后勤服务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和引进社会服务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后勤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承担市级一类会议的管理、保障工作。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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