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79839060/202012-00003 | 主题分类: | 机构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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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2-08-14 |
文号: | 关键词: | 绵阳市国资委职能职责 |
绵阳市国资委职能职责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出资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拟订和完善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政策以及相关制度;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三)承担监督所监管的市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对所监管的市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的市出资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的市出资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的市出资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五)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的市出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六)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的市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的市出资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的市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所监管的市出资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负责组织所监管的市出资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八)协调中央、省、外地在绵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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