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扎鲁特旗境内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切实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扎鲁特旗国土资源局根据《关于开展全区矿产资源开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对扎鲁特旗罕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8家矿权开展矿产资源开发专项整治行动。
5月15日,扎鲁特旗人民政府同罕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4家探矿权(内蒙古扎鲁特旗乌兰哈达护林站铅锌多金属矿勘探、内蒙古扎鲁特旗罕山林场多金属矿详查、内蒙古扎鲁特旗超浩尔图铜银多金属矿地质详查、内蒙古扎鲁特旗超浩尔图铜银矿地质普查)和1家采矿权(兴安盟115矿业勘察开发公司扎鲁特旗超浩尔图铜银矿)就矿业权退出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由扎鲁特旗人民政府副旗长白华与各矿业权负责人在扎鲁特旗签署了矿业权退出协议。下一步将依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注销矿业权许可证。
截止目前,对该自然保护区境内8家矿权(其中7家探矿权,1家采矿权),已实施注销1家,正在申请注销2家,签订退出协议5家。